云南网讯(记者 夏方海)近日,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联动盘龙区民政局、盘龙区司法局制发《关爱未成年人提示》,将提示工作从法院延伸至民政、司法,探索“关爱未成年人”工作机制。
据悉,这是自2024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《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“关爱未成年人提示”工作的意见》以来,全省首家基层人民法院携手民政局、司法局发出的《关爱未成年人提示》。
为更为精准化、精细化地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,共同筑牢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防护墙,进一步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。盘龙法院联合区司法局、区民政局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工作座谈会,三部门就新形势下如何以深入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工作,共画未成年人保护的同心圆进行积极探索和磋商,旨在最大化发挥各自职能职责,双轨并行,三管齐下,将以往限于法院的抚养、探望、监护权、同居关系纠纷、离婚诉讼案件当事人双方的“关爱未成年人提示”工作延伸至民政婚姻登记窗口、公共法律服务窗口与调处矛盾纠纷的司法所。
会上,参会人员围绕具体工作中构建机制体制、搭建工作平台、加强部门协作、强化宣传发动和信息互通等,明确了各方的工作规范要求及工作重点,力争将夫妻双方因家庭纠纷、离婚等对子女产生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。
据悉,盘龙法院未成年保护工作已有所举措,2024年4月22日,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,盘龙法院发出首份《关爱未成年人提示》。此次三部门联合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的举措,选取在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中心,工作人员向在离婚登记申请、离婚冷静期、申请发放离婚证等各阶段的父母发放提示,就父母双方离婚以后如何从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方式进行抚养、探望作出提示,督促父母向未成年子女履行法定义务,关注孩子精神、物质需求,注重沟通、倾听、陪伴,并提醒违反法律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等。
未成年人生活失管、身心失调、行为失控,是诱发高概率犯罪的主要因素。此次三部门联合开展护“未”行动是法院延伸审判职能、普法强基补短板、多元化解矛盾纠纷、呵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、维护家庭和谐、社会稳定的又一生动实践。